今年以来,内乡县司法局坚持以全面提升法律援助的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工作重心,以实现“应援尽援”为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倾力打造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提高法律援助知晓度。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为平台,以农民工、困难职工、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为重点对象,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法律援助先进事迹。采取开展大型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和联系卡、手机发送短信、召开座谈会、制作法律援助宣传画册、举办法律援助广场文艺演出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社会知晓度。
二是拓展法律援助受理点。在全县16个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共青团、妇联、残联、工会、人武部、看守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的基础上,又在289个行政村和12个社区居委会设立了法律援助点,在村委和社区显著位置设立了宣传牌并培养了一批法律援助明白人。形成了县有中心,乡镇有站,村(社区)有点,组有人员的四级工作网络,把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触角向基层和最需要的人群延伸。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门槛,将就医、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受援范围,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
三是扩大援助对象覆盖面。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努力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农民工等法律援助工作。加强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把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快速解决纷争、化解矛盾,降低维权成本。
四是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严格落实办案规范化,不断完善案件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全过程监督。建立案件质量满意度评价机制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五是做好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严格按照《新刑事诉讼法》关于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的规定,畅通申请渠道,及时受理审查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刑事诉讼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通知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细化各自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和各环节办理时限,促进案件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全县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6件,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0%。(张成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