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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服务网 首都法律援助十年来230万人受益
编辑:lsfwadmin | 时间:2013-11-12 | 浏览:8023次 | 来源: 网络

  法制网记者 王斌? 实习生李海婷

  2003年,国务院审议通过了《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十年来,首都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王祖明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政府职责,北京市在法制建设、队伍建设和财力保障上居于全国前列。目前,北京市建立起市——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法律援助网络,确保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及时得到帮助。

  规章制度建设富有成效

  2008年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这是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十年来,首都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先后出台了《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首次明确了包括基础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人员、岗位和服务标准,法律援助机构工作制度标准等三大类17项标准;《关于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工作站工作职能,推进法律援助基层组织机构建设;《北京市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明确了立卷内容、归档要求、保管期限等;《北京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着重调整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标准,并建立物价指数发生较大变化下的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实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与公检法部门联合出台了《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规定》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实施办法》,首都法律援助已经逐步形成了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使法律援助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北京法援受益人高达230万人

  十年来,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成效显著。首都司法行政系统先后开展了“情系沃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携手服务奥运,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和“法律援助进军营”等活动,围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便民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与此同时,加强质量监督,建立评估机制,民事案件以胜诉、调解或者非诉讼方式解决的占97.8%,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率和部分采纳率达到94.8%,有效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十年来,北京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办案136211件,2013年办案量(截止9月底)达14056件,是2003年3218件的4.4倍;共提供法律咨询239.86万人次,2013年(截止9月底)18.12万人次,是2003年12.19万人次的1.9倍,十年来,共有230万人受益,挽回经济损失约15亿元。

  北京共设17家法援中心

  十年来,首都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推进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截至2012年底,北京共设立17家法律援助中心,462余家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3950余家社区(村)法律援助联络点,已形成市——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法律援助网络,设立了“12348”法律援助服务专线,极大地方便了困难群众就近申请获得法律援助。

  北京市司法局大力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和有效落实各项培训制度,着力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依法执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截止到2013年9月底,全市法律援助四级网络专兼职人员共计4522人,而且每年都有新鲜血液加入到首都法律援助队伍,为首都的繁荣安定贡献力量。

  经费保障实现“三级跳”

  十年来,北京市政府认真贯彻《条例》,落实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不断加大对法律援助的经费投入。2010至2012年三年间,北京市政府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实现三级跳,分别为2048万元、2339万元和2840万元,年平均递增17%以上。特别是在2011年12月《北京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实施后,大幅提高了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将民事案件补贴标准从800元/件提高至2000元/件,刑事案件补贴标准从500元/件提高至1200元/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2000元/件(审判阶段),首都法律援助事业在统筹资源提高工作保障方面又迈进了一大步。

  《条例》颁布实施的十年,是法律援助事业迅速发展、制度不断完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作出了积极贡献的十年。法律援助制度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便民利民服务新亮点频出

  今年是《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十周年,年初,北京全市范围内“司法大讲堂”系列活动启动。北京市法援工作以此为契机,新形式、新内容、新政策,从基层到机关,从机关到基层,亮点频频。

  开始与社区矫正工作对接。伴随着进一步的司法体制改革,社区矫正等非监禁刑的适用人群日益广泛。平谷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组织专职法律工作者,着手为矫正人员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现已解答咨询90人次,代写文书37份。

  完善法律援助指派制度。北京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方式一直与“轮流值班制”、“点援制”等并存,曾都是首都法律援助工作的创新。为了提高群众的参与度,改善服务质量,今年7月份以来,朝阳区结合区内律师资源丰富、补贴标准大幅度提高等情况,在一个月内通过律协网站、集中通知、定点招募等,在尽可能多的渠道内公开招募志愿律师,出台了《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志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该区司法局党组集体审议申报律所和律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案件指派方式作出了有益探索。

  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强化案件质量监督。 6月份,北京市司法局法援处深入各法援中心,对17家法律援助中心案卷管理基本情况、民事案件卷宗和刑事案件卷宗立卷归档情况进行评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工作建议。

  组织全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每年的岁末年初,是农民工讨薪高峰期。今年,北京全市各法援中心加大力度,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064件,涉及金额2376.66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首都法律援助十年来230万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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